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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湘政发[2008]24号文件 各市州、县市区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厅委、各直属机构: 经研究,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劳动力市场管理费等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 附件: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附 件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(共31项)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(8项) 1、劳动力市场管理费 2、技校招生报名考务费 3、职工退休证工本费(含表格) 4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工本费 5、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工本费 6、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(药店)资格证工本费 7、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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